豆神教育(300010)索赔案件已递交立案,受损股民仍可登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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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豆神教育(维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神教育”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赵敬国律师团队向法院递交网上立案。目前本系列案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其他投资者仍可登记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4年12月21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2月2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2024年12月20日晚,豆神教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2024年9月28日,豆神教育公告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窦昕、陈钊、张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豆神教育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及时披露多笔诉讼、仲裁,如未及时披露与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智云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等诉讼情况。二是《2023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 在重大差异,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三是部分业务收入核算不规范,如个别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对未完全承担主要责任的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4年12月21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2月2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部分投资者诉豆神教育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递交立案,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维权条件:
豆神教育:于2024年12月21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2月2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豆神教育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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